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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某公司不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设备,罚款12万元

时间:2023-08-15 09:30:36

案情简介

2022年4月11日,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局夜间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复合地板项目有4台压机正在生产,但配套的废气处理设备未运行。

4月12日再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4台压机正在生产,配套的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风机未运行,压机产生的废气未经收集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该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显示,PVC地板原料受热会产生有机废气。检查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述,4月11日是职工刚到班,正在用蒸汽进行预加热,无废气产生,所以风机没有运行。4月12日是生产已结束,正在用循环冷却水进行降温,无废气产生,所以未开启污染防治设备。

执法人员通过调取该公司4月11日及4月12日的用电监控,对比现场检查时间段前后的用电量,发现4月11日该公司全天均有生产用电记录,并非夜间执法时刚开始上班。两天均仅在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开启污染防治设备时,该公司用电量增加,其余时间段无变化。从而印证了该公司废气处理设备未正常运行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示了用电监控,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积极请求进行生态损害赔偿。

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文章标签】 废气处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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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某公司不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设备,罚款12万元 常见问题(FAQ)

本文涉及的治理思路适用于哪些行业?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如何判断自己的工况适合哪种工艺?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运行中处理效率下降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排放限值应执行哪个标准?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