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在线监测系统除测量非甲烷总烃,还含有特征因子(苯、甲苯、二甲苯),根据国标《HJ 1013-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286—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以及江苏省地标《DB32/T 3944-2020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都没有苯系物的技术指标验收要求,请问苯系物需不需要做验收备案呢?
苯系物需要做验收备案。目前关于污染源废气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等)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相应标准暂未正式发布,根据《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检测技术规范》(HJ 75-2017)之规定,其他烟气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相应标准未正式颁布实施前,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因此,请参照(HJ 75-2017)开展验收,验收时比对误差、准确度等性能参数指标应满足仪器厂家说明书载明的技术要求,具体备案要求可以参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执行。
如果您对我们的产品感兴趣,想要了解详情以及报价,请留下您的详细信息,我们将在24小时内安排专业的技术经理给您回复。
交流产品需求
专家定制设备
售后找朴华
电话:15890137611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