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炭吸附法是常用的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中6.5.4规定,装置内的温度应低于83℃,超过温度时应能自动报警并启动降温装置。我们的有机废气温度为常温,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端直接连接排气筒排放,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必须要按照规范中的要求来安装报警及降温装置,谢谢。(省生态环境厅答)
答:按照规范中的要求来安装报警及降温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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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